2024年12月13日,李鐵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案公開宣判,上訴訴審生效李鐵被以受賄罪、期限期徒行賄罪、已至單位行賄罪、未上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判決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數(shù)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二十年。李鐵 據(jù)李鐵律師孫曉洋此前透露,上訴訴審生效是期限期徒否選擇上訴還要和李鐵商量。 律師秦明此前表示,已至一審宣判后,未上李鐵有10天的判決上訴期(從接到判決的次日進(jìn)行計算)。這10天內(nèi)如果李鐵上訴的李鐵話,一審判決是上訴訴審生效不生效的。不上訴的期限期徒話,那么一審判決直接生效。 而今天就是李鐵上訴期的最后一天。不過關(guān)于李鐵是否上訴,目前還沒有任何消息。 |